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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厂房安全出口数量要求是什么?
答:厂房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厂房仅设1个安全出口时,检查内容以及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
5)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人。
6)地下、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如有防火墙隔成多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