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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知识点问答:与修车库组合建造的其他建筑功能防火检查要求是什么?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9年08月24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问:与修车库组合建造的其他建筑功能防火检查要求是什么?

答:I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N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