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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知识点导图:气体灭火系统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9年08月16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知识点简单梳理: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一、系统灭火机理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是窒息,其次是冷却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冷却、化学抑制

3、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窒息

二、系统分类

1、按使用的灭火剂分类: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2、按系统的结构特点分类:无管网灭火系统、管网灭火系统

3、按应用方式分类:全淹没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4、按加压方式分类:自压式、内储压式、外储压式

三、控制方式:自动控制方式、手动控制方式、应急机械启动工作方式和紧急启动/停止工作方式

四、系统适用范围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电气火灾。不得用于扑救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适于扑救电气火灾;液体表面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铀等;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3、其他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和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五、系统设计参数

1、防护区的设置要求:防护区的划分、耐火性能、耐压性能等

2、安全要求: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疏散通道和安全安全要求出口,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在30S内撤离完毕

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全淹没灭火系统:二氧化碳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并不得低于34%。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二氧化碳喷射时间不应小于0.5mim。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5min

4、其他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

浓度宜采用10%。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