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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知识点导图:易燃易爆危险品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9年08月09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知识点简单梳理:易燃易爆危险品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易燃易爆危险品

一、爆炸品:

(一)分类:

1、具有整体爆炸危验的物质和物品

2、具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物送和物品

3、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不呈现重大危验的物质和物品

5、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6、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二)特性:爆炸性、敏感性

二、易燃气体

(一)分级:

I级: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不小于12%

Ⅱ级:爆炸下限不小于10%,但小于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小于12%

(二)火灾危险性:易燃易爆性、扩散性、可缩性和膨胀性带电性、腐蚀性、毒害性

三、易燃液体

(一)分级

I级:初沸点小于或等于35℃

Ⅱ类:闪点小于23°℃,初沸点大于35℃

Ⅲ类:闪点大于或等于23°C且小于60C,初沸点大于35℃

(二)火灾危险性:易燃性、爆炸性、受热膨胀性、流动性、带电性、毒害性

四、易燃固体

(一)分级

(1)易燃烧的固体和通过摩擦可能起火的固体

(2)固态退敏爆炸品

(3)自反应物质

(二)火灾危险性:

(1)燃点低、易点燃

(2)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

(3)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