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文章内容
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章节考点:高位消防水箱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9年05月15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一、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m2 且层数超过 2 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2、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 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

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一般要求

不应小于 36m3

高度大于 100m

不应小于 50m3

高度大于 150m

不应小于 100m3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

一般要求

不应小于 18m3

一类住宅建筑高度超过 100m

不应小于 36m3

二类高层住宅

不应小于 12m3

高度大于 21m 的多层住宅

不应小于 6m3

三、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 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 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不应低于 0.15MPa;

2、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 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 0.07MPa;

3、工业建筑不应低于 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 20000m3 时,不宜低于 0.07MPa;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 0.1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