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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章节考点: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要求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9年05月08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建筑构件

标准调整

楼板

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

 

屋面板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 1.50h 和 1.00h。一、二级
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   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房间隔墙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75h 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
大于 100m2 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0.50h 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 0.30h 的不燃性墙体

楼板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低于 0.75h

 

吊顶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
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25h

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其他

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
应构件的耐火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