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任务: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
管辖分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规定分工进行;
调查程序:简易调查程序,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一般调查程序,不得少于两人。
复核: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