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问:按照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后投入使用应符台哪些要求?
答: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