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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知识点与习题之底部的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的折减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9年03月18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相邻建筑通过底部的建筑物、连廊或天桥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建规5.2.2的规定。

"底部的建筑物",主要指如高层建筑通过裙房连成一体的多座高层建筑主体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在下部的建筑是一体的,但上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仍需按两座不同建筑的要求确定。

对于通过裙房、连廊或天桥连接的建筑物,需将该相邻建筑视为不同的建筑来确定防火间距。对于回字形、U 型、L 型建筑等,两个不同防火分区的相对外墙之间也要有一定的间距,一般不小于6m ,以防止火灾蔓延到不同分区内。

7)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建筑的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8)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一般高层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此处要注意!!!

习题演练:

厂内铁路线与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对于甲、乙类液体不应小于()m,对于丙类液体不应小于()m。

A、8

B、10

C、15

D、20

参考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