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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计算因素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根据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统计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6.2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 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3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4 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6 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
7 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8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
三、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内外消防给水用水量之和,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取最大者,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V—建筑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m⊃3;);
V1—室外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总量(m⊃3;);
V2—室内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总量(m⊃3;);
q1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L/s);
t1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h);
n—建筑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外水灭火系统数量;
q2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L/s);
t2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h);
m—建筑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内水灭火系统数量;
四、习题演练:
【单选题】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时,应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A.500m3
B.600m3
C.1000m3
D.1500m3
消防考试网参考答案:A
某一类高层商业楼,建筑高度60m,建筑体积36000m3。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柴油发电机房 设有水喷雾灭火系统;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细水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使用冷却水幕保护。室内各消防系统有关参数如下:
(1)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为432m3;
(2)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30L/S;
(3)细水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20L/S,
(4)防火卷帘冷却水幕设计用水量150m3
(5)柴油发电机房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用水量为60m3
则该建筑室内部分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 )m3
A. 822 B. 732 C. 750 D. 690
消防考试网参考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