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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建筑不就在一类高层里,怎么还升一个等级?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9年01月30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考友提问:医疗建筑不就在一类高层里,怎么还升一个等级?

消防考试网回复:医疗建筑,属于重要的公共建筑,超过24米属于一类高层。医疗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1)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可设置1个疏散门。一、建筑分类(《建规》5.1.1)
医疗建筑分为单、多层和一类高层。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医疗建筑应划分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二、平面布置(《建规》5.4.5)
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关于“护理单元”的介绍可以看规范269页条文解释:“病房楼内每个护理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医院差别较大,一般每个护理单元的护理床位数为40床-60床,建筑面积约为1200平米-1500平米,个别达2000平米,包括护士站、重症监护室和活动间等。”
三、避难间的设置要求(《建规》5.5.24)
具体请看规范详解系列第13集,规范的条文我附在文稿中,有需要的请查看文稿。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确定。
2、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四、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建规》5.5.12、5.5.13)
1、多层医疗建筑(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高层医疗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五、房间疏散门数量(《建规》5.5.15)
1、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2、医疗建筑内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75㎡,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