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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考试网回复:按照各层,防火分区的划分:
1、与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当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需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 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隔开,墙上必须开设门、窗的,采用乙级防火门、窗。(一)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面积是以建筑面积计算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3.1.1的要求。
在进行防火分区划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耐火极限3小时以上)、不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加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火水幕带分隔。防火墙上设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并应能自行关闭。
2.建筑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3.3.1.1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1倍计算。
3.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宜超过表3.3.1.1的规定。
但多层建筑的中庭,当房间、走道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有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设有甲级防火门或卷帘;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封闭屋盖设有自动排烟设施时,中庭上下各层的建筑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发生火灾时,人员不易疏散,消防人员扑救困难,故对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控制得严一些,规定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其面积不应超过500平方米。
(二)厂房防火分区的划分
厂房每个防火分区面积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应符合表3.3.1.2的要求。多层厂房表中最大允许占地面积系指每层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在进行防火分区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墙上开设门窗洞口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表3.3.1.2中的规定的数值,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卷帘或防火水幕带等进行分隔。
2.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及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麻纺厂除外),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表3.3.1.2中的规定增加50%,但上述厂房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设防火墙分隔。
3.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表3.3.1.2的规定增加1.5倍。
4.甲、乙、丙类厂房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按表3.3.1.2的规定增加1倍;丁、戊类厂房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占地面积不限。局部增设时,增加面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三)库房防火分区的划分
库房每个防火墙间面积及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应符合表3.3.1.3的要求。
在进行防火分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其上开设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2.独立建造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表3.3.1.3的规定增加1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表3.3.1.3及上述“2”的规定增加1倍。
4.在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墙间内如储存数种火 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其库房或隔间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