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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综合能力知识点:气体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8年06月23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气体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

系统分类

适用于扑救火灾

不适用于扑救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可用于扑救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电气火灾

不得用于扑救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适于扑救电气火灾;液体表面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不得用于扑救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铀等;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氨等

其他气体灭火系统

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