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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机械防烟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7年05月31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10.3.1  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

2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4  封闭避难层(间)。

注:当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在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在裙房以下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

10.3.2  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表10.3.2-l至表10.3.2-4规定确定。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10.3.2-1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表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m3/h)

<20

2500030000

20层~32

3500040000

10.3.2-2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表

系统负担层数

送风部位

加压送风量(m3/h)

<20

防烟楼梯间

l600020000

合用前室

l2000l6000

20层~32

防烟楼梯间

2000025000

合用前室

l800022000

10.3.2-3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加压送风量表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m3/h)

<20

l500020000

20层~32

2200027000

10.3.2-4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表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m3/h)

<20

2200027000

20层~32

2800032000

1  10.3.2-1~10.3.2-4的风量数值系按开启×2.0m×1.6m的双扇门为基础的计算值。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按表列数值乘以0.75计确定;当前室2个或2个以上的门时,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l.50l.75确定。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小于0.70m/s

2  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10.3.3  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

层数超过32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10.3.4  防烟楼梯间内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余压值应为40Pa50Pa;前室、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避难走道内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余压值应为25Pa30Pa

10.3.5  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宜分别独立设置,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10.3.6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置1个。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送风口宜每隔23层设置1个。

10.3.7  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威胁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