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烟气排至建筑物外。通常是由火场人员手动控制或由感烟探测将火灾信号传递给防排烟控制器,开启活动的挡烟垂壁将烟气控制在发生火灾的防烟分区内,并打开排烟口以及和排烟口联动的排烟防火阀,同时关闭空调系统和送风管道内的防火调节阀防止烟气从空调、通风系统蔓延到其他非着火房间,最后由设置在屋顶的排烟机将烟气通过排烟管道排至室外。如图3-10-8所示。
(a)局部机械排烟方式 (b)集中机械排烟方式
目前常见的有机械排烟与自然补风组合、机械排烟与机械补风组合、机械排烟与排风合用、机械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等形式,如图3-10-9,图3-10-10所示。一般要求是:
1-排风机;2-280?C排烟防火阀及止回阀;3-排烟风机;4-止回阀或电动风阀;5、7-排烟口;6、8-排风口
图3-10-10 利用通风空调系统的机械送风与机械排烟组合式排烟系统
1.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当合用时,应符合下列条件:系统的风口、风道、风机等应满足排烟系统的要求;当火灾被确认后,应能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口和排烟风机,并在15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