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梯: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1.建筑高度大于33m 的住宅建筑。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 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4.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1)建筑高度大于32m 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 人的高层塔架。(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 的丁、戊类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