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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区建筑幕墙:检查内容
1.楼板外沿墙体的设置
建筑幕墙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的墙体,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1.2m,可以是不燃性实体墙或防火玻璃墙;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部分墙体的高度不应小于0. 8m。对于设置双层幕墙的建筑,当外墙体耐火极限低于1.00h时,幕墙中靠室内一侧的幕墙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 00h,可开启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C类防火窗。
2.每层缝隙的封堵
建筑幕墙常采用玻璃、石材和金属等材料。当受到火烧或受热时,幕墙容易破碎或变形、爆裂,甚至造成大面积的破碎、脱落。对于存在空腔结构的幕墙,如不采取一定措施,会加剧火势在横向和竖向的蔓延。幕墙与周边防火分隔构件之间的缝隙、与楼板或者隔墙外沿之间的缝隙、与相邻的实体墙洞口之间的缝隙等的填充材料会存在受震动和温差影响易脱落、开裂等问题,所以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弹性和防火性能的材料填塞密实。这种材料可以是不燃材料,也可以是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难燃材料。
3.消防救援口的设置
位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的建筑幕墙,应同时参照本篇第二章第三节检查消防救援口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