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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5年12月23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部门规章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生产者责任和义务。消防产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消防产品质量负责,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不得生产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2)销售者责任和义务。消防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措施,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市场准人资格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3)使用者责任和义务。消防产品使用者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有关证书,选用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消防产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