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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20年06月19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豫消函〔2020〕102号

各省辖市、航空港区消防救援支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其服务质量水平,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工作要求,现就下一

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相关应用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以下简称《从业条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组织升级改造了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自2020 年1月11日正式启用了新版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相关工作要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系统主要功能及使用要求(附件1)在日常监管和执业活动中做好应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做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相关调整工作

按照《从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由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或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二级、三级、临时一级、临时二级、临时三级,消防安全评估二级、临时二级)全部作废,承诺满足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均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示为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得将原资质信息作为满足从业条件的资质证明。二是公示后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务中,可免费使用我省部署的"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平台及手机APP"(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依托"管理平台"完成技术服务并生成结论性文件。省消防救援总队将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内登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实时调整"管理平台"内执业账号。三是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及时修改完善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营业执照内容发生变更、从业人员变动、已登记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提升等情况应及时登记,确保"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内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准确。

三、做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力度,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抽查,在火灾事故调查时倒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责任。对发现的执业不规范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于次月5日前报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涉及企业信息登记不符、营业场所不符、经营范围不符或存在计量器具失准等情况还应向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函告。省消防救援总队将逐一核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实时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信息,公示违法违规执业行政处罚信息。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的工作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联系人:张慧彬,电话:0371-66615457、66615256

王博睿,电话:18037511529

附件∶1、"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主要功能及使用要求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清单

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承诺书

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用户操作手册(版本号V2.0)

5、注册消防工程师用户操作手册(版本号V2.0)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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