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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爆炸极限和自燃点是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熔点和燃点是评定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二、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甲1类:闪点小于28°的液体,如青霉素提炼部位、农药厂乐果厂房、环氧乙烷、汽油加铅室、甲醇、乙醇、丙酮、苯等合成或精制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车间、白酒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酒精度为38度及以上的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
甲2类: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如乙炔站,氢气站,焦炉煤气的净化,天然气,石油伴生气。
甲3类: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如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甲4类: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金属钠、钾加工房及其应用部位,五氧化二磷厂房。
甲5类: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钠、氯酸钾厂房,过氧化氢厂房、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酸钙厂房。
甲6类: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赤磷制备厂房、五硫化二磷厂房。
甲7类: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然点的生产,如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乙1类:闪点大于等于28度小于60度的液体,如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灌桶车间。
乙2类: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如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
乙3类: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高锰酸钾厂房。
乙4类: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如樟脑厂房、硫磺回收厂房。
乙5类:助燃气体,如氧气站、空分厂房。
乙6类: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度的液体雾滴,如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煤粉厂房
丙1类:闪点大于等于60度的液体,如焦化厂焦油厂房、甘油桐油的制备厂房、油浸变压器室、柴油灌桶间、润滑油再生部位、沥青加工厂房、植物油加工精炼部位。
丙2类:可燃固体,如煤、焦炭、油、木工厂房、谷物加工厂房、泡沫塑料、饲料加工厂房、畜禽屠宰分隔及加工 车间、鱼加工车间
丁1类:对不燃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火花或火焰的生产,如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轧、铸造、热处理厂房
丁2类: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如锅炉房
丁3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如铝塑材料加工厂房、酚醛泡沫厂的加工厂房。
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如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加气混凝土厂。
注: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的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生产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习题: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是( )。
A.闪点
B.自燃点
C.熔点
D.爆炸极限
D.丙
【答案】A
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为( )类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特征。
A.甲
B.乙
C.丙
D.丁
D.丙
【答案】C
物品本身是难燃,但其包装材料易燃,该类火灾危险属于( )类。
A.乙
B.甲
C.丁
D.丙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