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平面布置特殊场所布置:老年人建筑及儿童活动场所
老年人及儿童行动不便,缺乏必要的自理能力,易造成严重伤害,火灾时无法进行适当的自救和安全逃生,一般均需依靠成年人的帮助来实现逃生。因此,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及二层: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并均宜设置独立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