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防火防爆: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
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丁类生产厂房,但根据锅炉的燃料不同,锅炉房建筑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要求,燃油和燃煤锅炉房分别为一级和二级。但如装设总额定蒸发量不超过4. 00t/h、以煤为燃料的锅炉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
燃油锅炉的油箱间、油泵间、油料加热间为丙类生产厂房,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