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器厂房防火案例分析关键知识点及依据:防火间距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B 50016-2006)的规定,该木器厂房与面粉碾磨厂房、食用油仓库、电子厂房及酚醛泡沫塑料加工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15m、12m、12m及1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