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2月22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该法共6章7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