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建筑法》第四章是关于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第三十四条特别强调工程监理单位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对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也作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