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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查看审核结果及申请复议时间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8年03月22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3、查看审核结果及申请复议

审核结果的查看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23日11时。预合格考生对资格审核不通过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属地原则申请提出复议,复议提出方式为电话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3,复议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9点至14时。

4、通过人员公示及证书领取

复议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公示通过考后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证书领取方式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领取证书时须提供网上上传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外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原件审后退回),《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样式见附件4)原件上交考试机构,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证书发放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消息。

(二)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执业药师考试,实行网上和现场相结合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1、预合格人员需在网上填报完成相关信息后再到报名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网上填报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主要流程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相同。网上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19日至22日16时30分。预合格考生按报名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现场资格审核需预合格人员本人办理,现场提交材料如下: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学历验证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人事档案中能够证明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持单位属地外(外省)居民身份证通过考试的预合格考生,须提供属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暂)住证、与现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用工备案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三种材料之一原件及其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单面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相关原件审核后即退还本人,复印件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

三、有关事项

(一)预合格考生请仔细阅读理解考试报考条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有关材料扫描件要清楚,格式为JPG,大小为200K以内。《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预合格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

(二)考生所在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预合格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审核把关。凡为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一经核实,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在信用吉林网、吉林红盾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上予以曝光。

(三)报考资格审核以报考文件规定为准,对提供虚假证明、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一经核实,考试机构有权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后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谁审查、谁负责。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后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审查预合格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落实双审制和审核责任制,尤其要严审免试部分科目人员,省人事考试中心将视情况联合相关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对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进行全部抽查。对有抽查不合格地区的考试,视情况进行系统内通报。

(五)各地务必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部署按时按规上报不通过人员名单。

(六)预合格考生请认真阅读考后资格审核公告,严格按照系统流程进行操作,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预合格考生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加以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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