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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责任追究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2015年12月30日 【注 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网站所有评论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责任追究

执业资格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考试和考务工作中有违法行为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骗取、转让、涂改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经发现,发证机关应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并报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人事部门备案。对伪造职业证书者,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