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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装调试
具体内容
施工安装依据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以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为依据;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报经原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安装。消防供电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文件,除需要具备前述消防设施设计文件外,还需具备系统布线图和消防设备联动辑说明关系等技术文件
施工安装要求
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施工过程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核查等检查全部合格后,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调试要求
(1)系统供电正常,电气设备(主要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备与系统联动调试的条件
(2)水源、动力源和灭火剂储存等满足设计要求和系统调试要求,各类管网、管道、阀门等密封严密,无泄漏
(3)调试使用的测试仪器、仪表等性能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其最小分度值能够满足调试测定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组件、其他电气设备分别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